一、本項目資格預審公告中第二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第2點:
原:
2、投標人人須為LED屏及配件設備制造企業,必須滿足: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,注冊資金≥1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(按投標截止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),具備生產制造能力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,能提供本次招標貨物和服務;具備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》并在許可證管理范圍之內;
更正為:
2、投標人須為LED屏及配件設備制造企業,必須滿足: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,注冊資金≥1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(按投標截止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),具備生產制造能力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,能提供本次招標貨物和服務;
二、本項目資格預審公告中第四條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中第2條
原、
2、需攜帶的有效資料:企業營業執照(復印件加蓋公章)、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(復印件加蓋公章)、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(原件)、被授權人身份證(復印件加蓋公章);以上要求提供復印件的,均須提供對應原件備查。
更正為:
2、需攜帶的有效資料:企業營業執照(復印件加蓋公章)、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(原件)、被授權人身份證(復印件加蓋公章);以上要求提供復印件的,均須提供對應原件備查。
三、 聯系方式
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浙江華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聯系人:宋燕麗
聯系電話:0571-86158803
傳真: 0571-86158838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星橋街道星源路368號元星大廈12樓